近期,经侦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不法分子以开办股民培训学校形式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其基本模式是:不法分子注册成立培训机构,宣传、夸大培训课程功能,吸引股民成为学员,打着培训授课的幌子进行非法咨询荐股,以收取听课费、培训费、会员费、咨询费等直接或间接牟利。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大肆公开宣传,夸大培训课程作用。不法分子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教育培训机构获得“合法身份”,通过网络广告、张贴海报、拨打电话、群发短信等多种渠道联系投资者,以免费讲座、投资分析会等形式邀请投资者参加课程体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夸大宣传培训课程及投资指导作用,吸引投资者缴费成为学员。
二是借用理论模型培训,刻意淡化人工分析因素。不法分子为规避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在授课中将个股分析预测的行为融入所谓的炒股理论和模型介绍之中,刻意淡化人工分析因素,教授学员如何选股及判断买卖时机,同时还将事先选好的股票介绍给学员,验证技术指标的有效性。
三是名为授课培训,实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培训费用按照不同层级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业务员会通过各种手段劝说客户升级,致使培训实际费用远远超过培训课程的价值。投资者缴费成为学员后,除参与培训课程外,还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所谓专家的投资指导服务,对特定股票的选取及买卖时点的选择进行咨询,即借培训之名行咨询荐股之实。
经侦民警提示,广大股民对上述各类股民培训学校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切勿相信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对各类证券投资信息要多加鉴别,不要轻信网络论坛和博客等非正规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