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6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法院的鼎力相助下,成功将一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
王某与董某等合同纠纷一案,经陕州区法院审理判决后,董某未履行相关义务,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在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不予理会,执行干警与其沟通无果后,决定前往焦作市修武县依法对其司法拘留。7月25日,执行干警一行驱车赶至焦作市修武县后,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前去董某的住所附近调查了解被执行人董某的下落,一路前去修武县法院寻求帮助。修武县法院在了解来意后,高度重视,派出执行团队配合工作,7月26日凌晨5点,兄弟法院执行干警一道来到董某家中,将睡意朦胧中的董某抓个正着。
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远赴修武县执行案件,得到了修武县法院的鼎力支持、配合,成功将被执行人拘留。这起异地案件的执行,充分体现出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协作精神,彰显了天下法院一家亲的理念,协作执行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而且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