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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刷单兼职”欺诈需多措并举

发布时间:2020/07/14|来源:|专栏:诚信文化

     据央视报道,今年上半年开始,网络上出现了许多“刷单兼职”。这些所谓的“兼职”,打着“足不出户、日入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的旗号,其实都是不法分子在实施网络电信诈骗。受骗者少则被骗几百上千元,多则损失近10万元。

  在很多QQ群、微信群里,时不时冒出一个人发出信息:刷单,日赚数百,有意者加我。坐在电脑前就可以轻松赚钱,很多人都禁不住跃跃欲试。随着疫情下闭门在家的人增多,“刷单兼职”的诈骗广告也日渐增加。

  犯罪嫌疑人主要是以高回报、工作轻松、足不出户的幌子来引诱一些工作相对不稳定或者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及家庭主妇,通常手段是利用预先垫资、事后结算的方式欺骗垫资款。据悉,刷单类诈骗就占南宁市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案总数21.5%,发案数位居第二,刷单类诈骗成了目前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

  刷单行为本身是一种虚假广告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实为非法商业模式。一方面,商家为了获得更多关注和销量,选择“刷单”来提高信誉,这对其他消费者构成了欺诈,还与其他商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关系。另一方面,刷单客将刷单作为工作,即便自身也是受害者,但欺骗其他消费者,其行为涉嫌违法。

  刷单者通过空卖空买的虚假交易,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虚构交易量,获取销量及好评后形成网店爆款,来吸引真的顾客购买。这种行为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让其以为是热销产品,形成跟风效应;另一方面,当商品的质量与其高销量和好评率不成正比,就会对电商行业的质量评价、市场评价产生负面影响。总之,刷单行为形成恶性竞争,极大影响了网络购物的诚信体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刷单客钱没赚到,反而遭遇巨大损失,给相关人群提了个醒:疫情对各行各业造成巨大冲击,现实中找到一份好工作何其不易,怎么可能有这么轻松、简单又赚钱的活儿?为了赚钱而不懂、不遵守法律规定,缺乏诚信,难免会成为诈骗分子盯上的目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自私自利,只看到钱,看不到其后伴生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无视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势必会在鱼龙混杂的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因小失大。

  打击“刷单兼职”欺诈要多措并举。政府部门要强化行业立法,完善法规建设,改进电商平台的评估机制,严惩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电商行业内部要不断增强技术识别与纠错手段,如大力研发检测刷单行为的防治系统,针对订单、爆品秒杀、虚假交易这三个方面进行更为有效地监控,加大违法成本和处罚力度,拓宽交易双方的反馈机制和申诉途径,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同时,消费者也要积极行动起来,增强鉴别能力和法律意识,减少跟风心理。想找工作者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对于那些“动动手指就赚钱”的说辞保持高度警惕,善于识别不良之徒步步为营设置的套路,避免落入折财又伤神的欺诈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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