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 枝 花 市 水 利 局
攀水函〔2024〕24 号
攀枝花市水利局
关于在信用中国(四川·攀枝花)公开
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
为发挥信用监管在水土保持强监管中的作用,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将攀枝花东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四川·攀枝花)向社会公开,公开期一年。
附件:关于将攀枝花东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关于将攀枝花东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列入
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攀枝花东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号:91510400MA63MWQ54L):
经查,你公司自行开展50万吨硫酸亚铁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未将水土流失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市水利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规定,“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季报2次未按时提交的”,监测单位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四川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一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