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
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告
为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6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自评,县、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审查,初评结果公示,企业提出异议申诉,县、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再次复核后,形成了攀枝花市2019年度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现予以公告,并同步在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予以公示。
附件:攀枝花市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