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法院扎实推进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密织司法服务网络。通过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人民法庭和“法官便民工作室”“法官便民工作岗”,在纠纷较多的村(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派遣驻村(社区)法官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庭、站、点、员结合的基层诉讼服务网络,切实解决服务群众“零公里”问题。目前,已设立人民法庭17个、便民工作室125个、巡回审判点14个、派遣驻村(社区)法官69名。

2)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坚持诉前多元解纷,印发《建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完善法院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诉讼调对接机制,推进源头预防矛盾、就地化解纠纷;选派法官每周抽出固定时间指导基层组织调解工作,分人、分片、分区对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日常联系和业务指导。

3)落实司法宣传责任。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通过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对农村因赡养、抚养、争水、争地等多发纠纷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和法治宣传开在群众家门口,强化以案释法。两年来,全市法院开展巡回审判1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近1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