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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门诊慢特病病种 医疗保障信用再升级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信用管理、增进民生福祉,市自20261月起正式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通过统一标准、扩增病种、取消限制等系列举措,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公平、更诚信、更便捷、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一)统一保障标准,消除身份差异此次调整全面对接全省政策要求,实现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认定标准、疾病编码及名称四统一,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执行完全相同的病种目录,彻底消除因参保身份不同导致的待遇差异。此前,两类参保群体的病种覆盖范围不同,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办理,慢性肾功能衰竭仅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办理新政实施后,将实现同病同保障。

二)扩增病种范围,细化保障内容本次政策调整大幅扩充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职工医保新增亚类慢病病种16个、特病病种17个,居民医保新增亚类慢病病种17个、特病病种13个。新增亚类慢病主要包括痛风、前列腺增生、支气管哮喘、银屑病、慢性心力衰竭、抑郁症等多常见慢性病。仁和区患病人数较多的慢特病以高发基础病为主,主要包括高血压2级及以上、糖尿病并发症、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今年以来全区门诊慢特病累计申请认定人数达170人次,其中,新增病种申请率占比20%左右,政策知晓率和申请积极性持续提升。

三)取消多重限制,提升就医便利一是取消认定病种数量限制,参保人员若罹患多种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可全部申报认定,不再受此前最多申报2个病种的约束;二是取消治疗机构定点限制,参保人可根据病情需要和自身意愿,在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诊机构,实现就近择优诊疗。同时,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可在就医地直接认定门诊慢特病,认定结果全省互认,进一步减轻异地就医负担。

四)政策调整意义深远,民生保障持续加码一是促进医保公平,通过统一病种、标准和待遇,让不同参保身份群众享受同等保障,彰显制度公平性;二是扩大保障覆盖面,新增病种涵盖多种此前未纳入保障的慢性病和罕见病,切实减轻更多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三是提升服务便捷度,取消双重限制、优化申请流程,解决了群众申报难、就医选院难的痛点问题;四是规范医保管理,与全省政策全面衔接,实现疾病编码、认定标准统一,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

 

审核:金学全 责任编辑: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