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培育诚实守信社会风尚,2026年以来,米易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将诚信建设深度融入检察办案、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全过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全县诚信社会建设。
一、强化司法监督,严守诚信法治底线。
我院聚焦司法领域失信问题,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虚假陈述,规范正常诉讼秩序。紧盯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等民生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失信违法行为,依托行刑衔接、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兴业整改治理,压实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责任。
二、坚持宽严并举,优化诚信营商环境。
我院坚持惩戒失信与容错纠错相结合,严厉打击恶意失信、违法经营行为,同时依法落实轻微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法治指引,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塑信用、良性发展,以检察履职护航县域诚信营商环境。
三、深化普法宣传,厚植诚信社会氛围。
依托法治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等常态化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宣讲、新媒体推送等方式,面向群众和经营主体普及诚信守法知识,解读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相关规定,引导群众守信明理、商户诚信经营。
四、夯实自身建设,树立诚信检察形象。
我院将诚信建设融入队伍日常管理,强化干警职业道德与纪律作风教育,坚持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全面落实检务公开,以检察机关自身诚信建设引领社会诚信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