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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组织学习《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为落实盐边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准确把握信用修复新规要求202669,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全体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结合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监管、规划执法、等业务实际,吃透政策要义,明晰工作流程,推动制度规定落地。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逐章学习办法核心内容,重点掌握失信信息轻微、一般、严重三级分类标准、公示期限设置,吃透谁认定、谁修复工作原则,厘清信用修复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异议申诉处置以及虚假申请惩戒等关键规则。各股室结合行政处罚、异常名录管理等日常履职场景开展交流研讨,梳理工作实操难点,对照新规校准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修复各环节工作标准。

会议要求一是严把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关口。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对矿业权、土地执法等工作产生的失信信息做好分级分类,精准录入、规范公示,严守法定公示期限,确保信用信息真实准确。二是规范信用修复全流程处置。压实失信信息认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规落实受理审核、核查办理、结果反馈工作,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异议申诉渠道,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做实政策宣传和风险警示。面向矿山企业、用地单位、测绘服务机构做好政策解读,讲清信用修复办理路径,明确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惩戒后果,引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把信用修复工作嵌入规划审批、批后监管、行政执法全过程,主动加强与县级相关门协同联动,坚持监管有力度、修复有温度,持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信用监管规范化水平,服务盐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核:冉多 责任编辑:唐梓维